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促进声乐演唱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的青年声乐演唱者,对其进行奖掖和表彰。比赛将按美声和民族两个组别进行。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声乐演唱者。
二、报送名额
比赛分预选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各单位名额见附表1
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三、报送方式
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现场选拔赛和录像报送两种方式进行。
1.采取选拔赛方式的报送单位,为保证参赛选手水平,中国音协派“特派评委”监审评选,选拔赛产生的赛区美声、民族唱法第1名,由“特派评委”与金钟奖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后,可确定获得直接进入复赛的资格。赛区美声、民族唱法第2至4名选手,可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全国范围的差额评选。
2.对于无中国音协派出“特派评委”参与的选拔赛,以及没有举办选拔赛的单位,可以录像的方式按分配名额报送选手,参加全国范围的差额评选。
3.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四、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资料不得编辑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报名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所有演唱者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组合名称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五、参赛曲目
选拔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 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美声组
(一)复赛
自选两首中国作品,现场抽选一首演唱。
(二)半决赛(共三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5分钟)
1.一首古典作品(贝多芬及其以前的作曲家所创作的歌剧选段,包括清唱剧、康塔塔、弥撒、圣咏等);
2.从下列作曲家中自选一首中国作品;
肖友梅、赵元任、青主、张寒晖、贺绿汀、黄自、刘雪庵、冼星海、陈田鹤、江定仙、聂耳、陆华柏
3.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注:以上三首歌曲中,其中两首必须用不同外国语言演唱。
(三)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2分钟)
1. 一首2005年以后创作的中国作品或一首外国艺术歌曲。(外国民歌除外,如那波里民歌);
2.一首歌剧咏叹调。
民族组
(一)复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从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中国艺术歌曲中任选两首作品。
(二)半决赛(共三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5分钟)
1. 从古曲和为古诗词谱曲的创作歌曲中自选一首。(下列参考曲目)
《静夜思》 [唐]李白词 蒋庆乐曲
《长相知》 [汉]乐府民歌 石夫曲
《春晓》 [唐]孟浩然词 黎英海曲
《红豆词》 [清]曹雪芹词 刘雪庵曲
《红豆词》[清]曹雪芹词 王立平曲
《阳光三叠》 [唐]王维词 夏一峰传谱 杨荫浏记谱 王震亚编曲
《别亦难》 [唐]李商隐词 何占豪曲
《点降唇·赋登楼》 [南宋]王灼词 黄自曲
《满江红·怒发冲冠》 [宋]岳飞词 古曲 杨荫浏配歌
《我住长江头》 [宋]李之仪词 李青主曲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唐]李白词 刘文金曲
《水调歌头·千里共婵娟》 [宋]苏轼词 王志信曲
《虞美人·春花秋月》 [南唐]李煜词 周家声曲
《虞美人》 [南唐]李煜词 姜一民曲
《枫桥夜泊》[唐]张继词 黎英海曲
《念奴娇·大江东去》 [宋] 苏轼词 青主曲
《鬲溪梅令》 [宋]姜燮词曲 杨荫浏译谱
《杏花天影》 [宋]范大成词 姜燮词曲 杨荫浏译谱
《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宋]蒋捷词 [清]《九官大成南北词官谱》溥雪漪改编
《山居秋暝》[唐]王维词吕常伟曲
《岁月悠悠》黄嘉谟词 江定仙曲
《佳节思亲》[唐]王维词 赵季平曲
《忆秦娥》[唐]李白词 彭涛曲
《关山月》[唐]李白词 傅庚辰曲(电视剧《卢沟桥》插曲)
《春》 套曲“子夜四时歌"之一 选自"乐府诗集"晋、宋、齐辞 金湘曲
《将进酒》[唐]李白词 姜博儒曲
《一剪梅》[宋]李清照词 吕守贵曲
《关雎》 选自《诗经》 吕守贵曲
《关雎》 选自《诗经》 赵季平曲
《声声慢》 [宋]李清照词 徐沛东曲
《长相思》 [唐]李白词 马思聪曲
《葬花吟》 [清]曹雪芹词 王立平曲
2.任选一首中国歌剧选段。
3.一首2005年以来创作的中国作品。
(三)决赛(共二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10分钟)
1.任选一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含戏曲和曲艺风格的创作歌曲)。
2.任选一首2009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中国作品。
民歌、中外艺术歌曲和歌剧选段演唱语言不限。比赛不用音响,一律用钢琴伴奏。
六、奖励办法
1、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和入围奖。
2、美声组和民族组的等次奖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七、比赛日期
1.各地选拔报送截至日期为2013年5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2013年11月中下旬在广州举行。
美声组联系人: 关彬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228室
邮 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59759648
民族组联系人: 万宜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20室
邮 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5975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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