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专业评分办法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评分办法: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打分,且以上考试过程全程进行现场摄像,以备对现场打分情况进行核查。
2、美术类评分办法:由专业教师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成绩。
3、音乐表演评分办法:专业主科由专业主考教师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视唱练耳考试现场评议打分。
四、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2、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招生专业 |
湖南 |
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日 |
湖南师大音乐
学院 |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 |
2013年2月18、19日 |
2013年2月20日 |
湖南师大
体育馆 |
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
湖北 |
2013年1月12、13日 |
2013年1月17日 |
湖北省教育考
试院标准化考场 |
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山东 |
2013年2月20、21日 |
2013年2月22日(非美术)
2013年2月23日(美术) |
山东省潍坊市
招办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山西 |
2013年2月17、18日 |
2013年2月20日 |
太原师范学院 |
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江西 |
2013年2月17、18日 |
2013年2月19日 |
江西教育学院 |
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黑龙江 |
2013年1月25、26日 |
2013年1月27日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13年4月15日前或按各生源地所在省规定的时间发放专业合格证。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