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介绍
本专业以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中国播音学为学科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精讲多练,注重语言功力的培养和提高,强化播音主持专业基础。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相关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语言学概论、新闻学概论、传播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音主持语音学、播音主持发声学、播音主持创作基础、播音主持概论、演播言语组织、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影视配音艺术、演讲与辩论、形体与表演、形象设计、文艺作品演播、有声语言艺术精品鉴赏、节目策划与文案写作、播音主持艺术研究以及新闻节目播音主持、访谈节目主持和社教综艺节目主持等。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要求:男性一般不低于1.70米,女性一般不低于1.60米。
5.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6.已办理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的考生。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4日、2月25日(均为8:30—16:30)、2月26日(8:30—11:3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工大朝晖校区)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备齐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派出所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复印件;
②同底版半身免冠一寸照2张;
③考生报名时,可提供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学校留存)和音像制品等。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