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内容及比例
类别分值 |
综合素质(30分) |
专项技术(70分)技术 | |
测试内容 |
形象气质及芭蕾基本技术组合(30分) |
自编成套动作(45分) |
抽选舞种(25分) |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综合素质
1、测试内容:形象气质及芭蕾基本技术组合
2、测试方法:每组考生依次单独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3、评定标准:
(1)形象气质 5分
考评员目测考生身体各部分比例与线条,形态、外貌及气质。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五官端正。根据三长一小的标准及面部形象进行综合评定。
(2)芭蕾基本技术组合 25分
考生在1分钟内展示一套自编的芭蕾基本技术组合。整个组合要求包含软开度、控制(前、旁、后)、旋转(平转或四位转)、跳(小跳、中跳、大跳)、协调性动作、连接动作。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学生完成的价值、完成质量、组合的完整性、动作的协调性综合评定。
(二)专项技术 70分
1、测试内容:自编成套动作、抽选舞种
2、测试方法:自编成套动作每组考生依次单独或携舞伴进入考场进行考试;抽选舞种每组考生依次单独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3、评定标准:
(1)自编成套动作 45分
考生在1分至1分30秒的时间内表演自己创编的体育舞蹈比赛组合。考评员根据考生的节奏、风格、表现力、步法、技术技巧、动作难度、完成质量、舞伴配合及编排等方面综合评定。
(2)抽选舞种 25分
自编动作为摩登舞的考生要在拉丁舞(伦巴舞、恰恰舞、牛仔舞)中随机抽取一支舞蹈,自编动作为拉丁舞的考生要在摩登舞(华尔兹舞、探戈舞、快步舞)中随机抽取一支舞蹈,伴随音乐单人独立进行时间为1分至1分30秒的展示(动作不超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金牌指定动作范围,可以在金、银、铜规定范围内将动作自行编排)。考评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