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做好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质量,结合我院学科特点,特制定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细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音乐学院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正文
副组长:刘 炼、王振成
组 员:张黎红、刘 欣、元修成、柳 轶
秘 书:孙志伟
三、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由院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教师进行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小组由学院5位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四、各复试小组采取评委分别打分形式,取平均分。
五、复试内容及分值:
1.政治笔试,考试形式为开卷,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者记及格。
2.专业基础课考试(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者记及格。
3.面试由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能力面试二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50﹪(现场抽签作答),面试总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者记及格。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政治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和面试各科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能录取。
六、复试比例与分数线的确定:教育硕士实行差额复试,本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国家联考成绩总分≥160分,其中外语≥30分,教育学心理学≥60分。
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初试排名 |
1. |
金曦 |
12220451103102 |
1 |
2. |
王玲玲 |
12220451104222 |
2 |
3. |
万达 |
12220451103710 |
3 |
4. |
刘凤菊 |
12220451104003 |
4 |
5. |
娇燕 |
12220451103513 |
5 |
七、录取:最终成绩排名为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本细则由学院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不妥之处,依照学校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九、复试时间及安排:
1.资格审查:2013年1月19日上午8:30—9:00点持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资格审查表;④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重点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各一份,到音乐学院净月校区教学楼社会音乐教育中心(211室)审查。并交复试报名费100元。
2.政治笔试:2013年1月19日上午9:10—11:10音乐学院净月校区教学楼307教室。
3.专业基础课考试:2013年1月19日下午 13:00—14:30音乐学院净月校区教学楼307教室。
3.面试:2013年1月19日下午14;30 分开始进行。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下午14:30音乐学院净月校区二楼会议室。
(2)综合能力面试:下午15:00音乐学院净月校区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考试,无故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