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招 生 专 业 (方 向) |
层 次 |
学 制 |
湖南省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科 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 |
25 |
9000 |
文理兼招 |
环境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
动画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48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考试地点
省 份 |
考 点 |
类 别 |
报 名(测试)地 点 |
报 名 时 间 |
专业测试时间 |
湖南省 |
长沙市 |
播音与主持类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2013年1月26日~27日 |
2013年1月28日 |
音乐类、舞蹈类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四、考试科目
类 别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美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
认可湖南省美术统考成绩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 (考生忌浓妆)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
2、视唱、听音、节奏;
3、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4、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2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2项分值占10%;第3~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80%。) |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
(招收播音主持和编导类考生) |
1、目测外形;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60米。(考生忌浓妆)
2、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3、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内);
4、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小品、相声等)任选一项 三分钟以内;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20%,第2项占30%,第3项占20%,第4项占30%) |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
(招收播音主持和编导类考生) |
1、目测外形;
2、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3、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内);
4、英文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艺术教育方向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10%,第2项占50%,第3项占40%)
(双语播音主持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10%,第2项占25%, 第3项占20%,第 4项占45%) |
五、录取原则
在湖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
1、美术类:文化课及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湖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⑵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湖南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非美术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湖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专业: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⑵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
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⑶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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