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音乐学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20分,练耳80分);②歌曲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0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4.舞蹈表演、舞蹈学
流行舞蹈、舞蹈表、教、导合一:①面试100分[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 B.旋转 C.弹跳);③技巧展示100分;④艺术表现力100分[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限单曲CD伴奏带,时间在2分钟以内];
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5.表演
影视表演:①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命题表演100分(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服装表演:①面试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础条件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比例、仪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服装表演100分[走台(步态、音乐节奏感、平衡及旋转能力;自备泳装、时装、单曲CD伴奏带);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7.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面试);②音乐基础与音响知识测试100分(面试);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8.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100分(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①绘画100分(风景或人物面部,默写);②综合知识测试100分(面试,美术基础知识或考生对时尚敏锐度的了解)。
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10.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①命题创作100分(人物动态或场景描绘,30分钟);②单色描绘100分(静物或人物,150分钟);③综合表现100分(风景或静物,180分钟);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11.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速写100分(人物动态,30分钟);②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150分钟);③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180分钟);
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他事项见各专业考试考点《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