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4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限山西、陕西、山东、河北等地)考生;
2、舞蹈学专业10名(限山西、陕西、山东、河北等地)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3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术科加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区外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专业 |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 |
1月28日—29日 |
1月30日 |
音乐学、舞蹈学 |
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
2月16日—17日 |
2月18日-19日 |
音乐学、舞蹈学 |
山东省:淄博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淄博市) |
2月26日—27日 |
2月28日 |
音乐学、舞蹈学 |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 |
3月2日—3日 |
3月4日—5日 |
音乐学、舞蹈学 |
六、考试科目
音乐学: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一首(伴奏自带);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音乐综合考试(视唱、模唱),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