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只接受面报(谢绝函报),由本人持身份证、所在省份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联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所在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四、专业考试科目及报名、考试时间
省份 |
考点 |
科类 |
招生专业 |
层次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注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文理
兼招 |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
本科 |
20 |
素描
色彩 |
1.12-13 |
1.14 |
1.各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考,不接受其他省份考生报考。
2.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录取 |
山西省 |
太原师范学院美术考点 |
25 |
1.15-16 |
1.18 | |||||
江苏省 |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
20 |
1.25-26 |
1.27 | |||||
江西省 |
南昌工学院 |
20 |
2.17-18 |
2.19 |
注:1.本简章所列各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学校将依据上级部门计划批复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具体分专业、分文理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计划为准。
2.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测试科目均采取默写形式,素描和色彩各100分。
五、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函通知,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八、通讯信息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25
咨询电话: 0535—6672791(招生办) 0535—6672708(艺术学院)
学校网址:http://www.ld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zs.ldu.edu.cn E-mail:zs@ldu.edu.cn
九、特别提示: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注意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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