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要求
1、每位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须背谱演唱、演奏;考声乐的考生须自备伴奏乐谱、伴奏带。
3、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学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规定处理。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地 点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标准化考场 |
027-85620977 |
辜老师 |
1月20-21日
网上报名 |
1月25日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0773-2830081 |
陆老师 |
1月24-25日 |
1月26日 |
江苏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025-85891851 |
柳老师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河南 |
中原工学院(北校区) |
0371-67698700 |
马老师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0731-88631212 |
蒋老师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山东 |
潍坊市招生办 |
0536-8271777 |
王老师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七、专业成绩查询及合格线划定
1、我校将于4月初公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就业网(zhaojiu.jxau.edu.cn)或拨打电话0791—83813214查询。
2、根据各省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情况和分配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
3、我校将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请及时查收。
八、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或联考(不组织统考的省份除外),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2、录取原则:
(1)江西省:达到江西省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湖南省、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湖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凡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分省排序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音乐表演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为9200元/学年。
2、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上述收费标准,最终以入学材料为准)。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30045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13214(兼传真)、83867084
网 址:zhaojiu.jxau.edu.cn E-mail:jxndzsb@126.com
微 博:http://weibo.com/207670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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