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器乐主科考试为面试,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试限时约8分钟左右,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3)理论作曲主科考试为笔试,考试时间三小时。主要内容有和声写作、歌曲写作、织体写作、钢琴演奏等。
2、音乐听觉(占20%):音乐听觉考试为笔试,采用录音播放听记方式,考试时间约4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有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所听记的音高范围一般为小字组a至小字三组c之间;每项内容弹奏前均用钢琴音色给出国际标准音高,听记内容弹奏三遍,特殊题目可弹奏四到五遍;节奏听记前使用钢琴音色给出标准速度,后在a音上弹奏所要记录的节奏型,记录可采用五线谱音符标记法,也可采用“x”符号进行标记;所有具有固定音高的考试内容,均采用五线谱方式记录,使用简谱记录将适量扣分;旋律听记前使用钢琴音色给出速律和标准音高。
3、基本乐理(占10%):基本乐理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调式”、“五声调式”、“七声调式”、“大小调式”、“调式(调性)分析”、“音程”、“和弦”、“节奏节拍”、“速度力度及其标记”、“转调与转调分析”、“调式变音与半音阶”、“移调”、“各种装饰音”、“音乐术语”等。
四、考试纪律及要求
1、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所有笔试请务必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主科面试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分组情况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3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安排补考。
2、所有考生必须同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专业准考证参加各科考试。
3、考生在所有考场(包括基本乐理和音乐听觉笔试、主科面试等)及候考场所均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对讲机、录音机、录像机、MP3、MP4等各类通讯、视听及摄录等设备,不得在笔试时携带夹带或交头接耳,不准在考场及周围大声喧哗。
4、笔试考场使用国家标准考场,考试过程全程监控;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及录像,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五、违纪举报及处理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若发现任何主、监考教师、工作人员、考生及考生家长等有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它费用,请及时向省招办及学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1、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宣传信访科:0931-8106751 18709440053
2、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609 0931-7971670
3、西北师范大学“校长热线”:0931-7971995
4、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0931-7971922
5、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0931-7975002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