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学、播音学、语言文学、美学等多学科知识和较高英语水平,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汉英双语播音与节目主持、商务礼仪主持、新闻采编、出镜报道、节目策划与后期制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播音主持艺术概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语音发声实训、
播音创作基础、语言表达实训、播音主持业务实训、朗诵艺术、影视配音艺术、双语节目主持艺术、主持人思维训练、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出镜记者报道、电视摄像与节目制作、中外新闻传播史等
就业去向: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广告公司、传播公司、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出镜记者以及行政、宣传、公关、教育、信息处理等工作。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精通广播电视编导理论和技术,兼具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美学、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等学科和专业知识,有较高英语水平,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胜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各级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各类媒体影视节目制作、教育、宣传、策划等工作的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广播电视概论、艺术概论、美术基础、基础摄影、影视节目评析、广播电视编导导论、视听语言、影视剧本创作、电视专题与电视栏目、播音与节目主持、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摄像、高级编导、数字影视技术、导演基础、传播学概论、美学概论、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等。
就业去向:电视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影视制作公司、新媒体机构、广告与文化传播公司,从事影视编导、影视制作、记者、编辑及行政、宣传、公关、教育、信息处理等工作。
五、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委2013年核定为准)
备注:分省专业计划执行数视生源质量决定。
六、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二)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3.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
4.外语限考英语,要求口语好;
5.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艺术学习或表演、主持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