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及成绩发布
1.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表四:考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专 业 |
考 试 科 目 |
考试时间 |
备 注 |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素描(头像照片临摹) |
2.5小时 |
8开纸 |
色彩(静物照片临摹) |
2.5小时 |
8开纸 | |
雕 塑 |
素描(胸像写生) |
3小时 |
4开纸 |
速写(创意速写) |
2小时 |
4开纸 | |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
专业主项、基础理论(听音、视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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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考点为初试,复试以初试录像为准 |
音乐表演(舞蹈) |
舞蹈作品;基本功、技巧;模打节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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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初试,不设复试 |
2.考生食宿、交通自理,除试卷纸张外,画具、用具自备。
3.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招办按规定处理。
4.我校网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的时间为4月1日前后,不采取邮寄形式。考生可根据本人身份证号和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号在燕山大学招生网上查询本人单科及总成绩(包括名次),其中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和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名次为考生所在省份报考的专业排名;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名次为进入复试的各省份所有考生按所报专业方向的总排名。专业成绩查询网址http://bzb.ysu.edu.cn ,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复试依据初试录像按照主项、视唱、听音三项各100分进行评分,考生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主项得分×90% + 视唱得分×5% + 听音得分×5%
6.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办法,每项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作品×55% + 基本功、技巧×35% + 模打节奏×10%
7.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燕山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校考合格分数线”,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在本科合格线上。若考生所在省未组织统考的,对考生的统考成绩不做要求。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专业,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雕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750*30%+校考专业成绩/200*7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只招艺术文科类考生,不限语种。
六.本简章的解释权在燕山大学招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招生办电话:0335-8057069 招生办E-mail:bzb@ys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ys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bzb.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