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
初试 |
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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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形态 |
综合素质 |
专项技术 | ||
指 标 |
体 型 |
技术技巧组合 |
剧目表演 | |
形 象 |
动作模仿 |
即兴表演 | ||
分 值 |
10分 |
50分 |
40分 |
二、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初试
1、基本形态
(1)体型
① 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
② 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身体线条进行评分,分值5分。
(2)形象
① 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五官端正,气质佳。
② 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条件进行评分,分值5分。
2、综合素质
(1)考试内容
① 把杆练习:擦地、蹲、小踢腿,单腿蹲、控制、大踢腿、搬腿。
(抽考二项)
② 把下练习:小跳、中跳、大跳、四位转、平转、点翻身、串翻身等难度技术动作。(抽考二项)
(2)考核要求
基本功考核:分值30分。
把杆练习:
①考核考生的记忆动作和模仿能力。
②考核考生的身体柔韧度和软开度。
③考核考生的肌肉控制能力及动作协调性。
把下练习:
①考核考生的弹跳力。
②考核考生难度技巧动作能力及平衡能力。
动作模仿:分值20分。
①考核考生的记忆动作和模仿能力。
②考核考生的协调性和舞蹈表现力。
(二)复试
专项技术
(1)考试内容
①剧目表演
每个考生展示一个舞蹈剧目或舞蹈片段,题材和体裁不限,时间由监考老师掌握。
②即兴表演
音乐即兴或命题即兴。
(2)、考核要求
①剧目表演分值30分,考生对所展示的舞蹈的理解与诠释占15分,表现力能力占15分。
②即兴表演分值10分,考生对题目的快速反应及准确度占5分;联想与想象力,思维的发散性占5分。
三、注意事项
1、初试:考生需穿着体操服、白色裤袜、软底鞋。
复试:考生自备服装、道具(剧目表演)。
2、剧目表演所使用音乐由学生自备。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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