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考生除具备《吉林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六)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11月8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 《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至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所有信息均以报名时填报的为准,不得更改。
四、招生名额及专业 :
(一)招生名额:65名。
(二)招生专业:请参考《吉林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并结合考生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五、报名:
考生必须按照 《吉林大学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