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下午两点,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学研究中心主任彭林教授在我院阶梯教室与我校瞿小松、谢嘉幸两位老师一起,共同进行了主题为《先秦时代的乐器、乐理与乐教》的讲座。
彭林教授以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一场讨论为切入点,引出先秦时期时代的乐理问题:中国古代是否有十二平均律和七声音阶?而在之后的各种古代乐器的出土以及对它们的研究表明,中华民族在先秦时期甚至更早的时候就有了并开始应用十二平均律和七声音阶。这一切都证明,中华民族的传统乐理以及乐器文化是十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彭林教授首先介绍了先秦时代的乐教文化。彭林教授通过对《论语》、《孟子》、《礼记》等传统著作有关段落的解读,讲解了儒家对于礼乐的认知以及当今社会礼乐重建的必要性。儒家很早就开始研究礼乐、研究音乐的本质、功用和与国家的关系。音乐不仅可以修身养性陶冶身心,也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
儒家认为,音乐是外物作用于人心的产物,同时又能反作用于人心,音乐对人心的影响最为直接、强烈与深刻。儒家讲音乐分为声、音、乐三个层次,唯有内容纯正、风格典雅、能体现道德教化者,才能称之为乐。乐可以善民心,移风俗,具有强大的社会教化功能。大乐与天地同和,故君子以乐为教,化成天下。《礼记》中提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乐如同天地,世间万物皆有序,需要礼乐来维持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彭林教授特别强调,礼乐治国对于今天仍旧十分关键,现在的人太过急功近利,忽视了自身礼乐的修养,我们的社会出现世风日下的现象。我们应该仔细思考,身为中国音乐学院的一份子,我们为整个社会的移风易俗,礼乐重建,究竟能够做些什么?
讲座期间,彭林教授与瞿小松老师的互动也十分精彩,几度将讲座推向高潮。听众们围绕讲座主题提出了许多问题,也得到了彭林教授的精彩解答。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对先秦时期的乐器、乐理与乐教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结合当代社会的文化礼仪现状,对重建礼乐的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