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全省本科、专科层次各类专业录取新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划定各专业大类统考合格线,成绩达到专业统考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所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果学校校考时,我省尚未划定专业统考合格线,考生可以自行决定先行报考,但校考成绩必须是考生本人的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方为有效。
(二)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三、填报志愿
我省2014年艺术体育考生志愿按本科、高职(专科)层次一次性填报。仍实行看分填报志愿。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招生考试报》2014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艺术体育类提前本科、本科(含省属院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专科(含省属院校专科免费师范生等)批次填报省内外院校及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除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批次普通高等学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艺术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艺体类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
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4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按照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身高以及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考试期间,音乐类专业考点可对考生进行声带检查。负责检查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性意见。体检受限考生的名单,音乐类考务办公室在4月19日前送达省教育考试院;对不能确定体检结论的考生,应进行复查,并于5月30日前将复查结果送达省教育考试院。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省内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文理兼收,计划不分文科、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