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招委〔2013〕14号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
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身体健康(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福建省户籍考生;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省户籍考生;或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有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高校单独组织考试等)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
4.往年参加普通高考违纪舞弊并被处罚禁止2014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201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2013年10月30日-11月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并考试。
(二)现场确认
1.考生本人应于2013年11月4日-8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