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直属的集艺术科研、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于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艺术科研机构,拥有众多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担任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含美术设计)四个艺术学一级学科。中国艺术研究院也是人事部批准的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同时还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欢迎有志于从事艺术研究和艺术创作的广大学子积极报考。2014年计划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5名(以国家教育部正式下达名额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艺术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艺术科学研究工作和创作实践能力,在艺术科学和专业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艺术研究、创作与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已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8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8月31日前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收费标准
我院为科研单位,博士生应交纳博士生培养费,每人每年10000元(不含食宿费)。
被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等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实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周一)至2013年11月25日(周一),其他报名材料最迟在11月29日(周五)前(以邮戳为凭)寄到或面交我院招生办,请务必在信封背面书写“博士报名材料”字样。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104)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966577 010—64988181转博士招生
五、报名方式和提供的材料(报考者所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当年有效,提交后概不退还)
1、登陆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帐号、填报信息、上传照片。
2、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下载填写并打印《中国艺术研究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内容要属实,与网报所填信息一致。在职人员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考生报考非定向或委托培养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应届定向委托培养生须由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其他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的人才中心或街道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考者没有加盖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公章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