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定于2013年10月10日-11日对签约成功的学生进行复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复试名单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完成,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并不予录取。
凡经报名公示并现场签约成功的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并须参加我校复试(含笔试和面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复试名单见附件。
考生于10月9日14:00-15:00到研招办(博达一教三楼1301室)报到并资格审查,领取复试通知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复试安排及具体要求
我校为差额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2. 综合面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学校成立综合面试小组,每组由5人组成;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三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3. 时间安排:
10月10日18:30-20:30,笔试,地点:见复试通知单;
10月11日18:00开始,面试,地点:见复试通知单;
三、录取
录取结果于10月14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并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录取的同学于 10月24日(8:30-9:30)到研招办领取“硕师计划”校验码,在10月24日14:30前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开始后到东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同学不能录取。录取的考生如再次报考统考研究生,则取消“硕师计划”录取资格。
未录取的同学与校就业处联系重新就业,已签定的《教师聘用合同》作废;如需报考研究生须在10月31日网上报名结束前在网上报名。
四、其他
1. 考生在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校内考试专用证,不带上述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 录取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点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为“吉林师范大学”,考试方式为“农村师资计划”,专项计划为“农村师资计划”,输入学校发放的校验码,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或委培单位名称填写本人签约的单位(按教师聘任协议书用人单位公章填写)。每个报名“校验码”只供一名考生使用,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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