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级程度(90分以上)
①能较为完整地演唱高级程度的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音高、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
②能够掌握正确的歌唱呼吸,具有良好的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
③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稳定,能够掌握良好的歌唱共鸣。
④能够正确的理解和处理作品,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二)在考试中,考生的演唱如出现以下失误,均予以扣分。
1.演唱不完整,甚至时断时续。
2.不能按曲目的调高和音域演唱。
3.音高不够准确,甚至有跑调的现象。
4.节奏不够准确。
5.速度不够稳定,变速转换不够自然。
6.整体呼吸状态紊乱甚至错误。
7.声音不够稳定,声区有明显裂痕。
8.旋律的极限音失误(高音破、低音虚)。如出现严重失误,已明显表现出“拔高”现象时,应降档打分。体现为:考生演唱中出现上述失误的四种,降一挡打分;如出现上述失误的六种,降二档打分;如全部失误,降至不及格档。
第二部分 器 乐
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协奏曲目可分为Ⅰ、Ⅱ乐章),曲目名称、作者须详实。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奏。
评分标准
器乐以钢琴、小提琴、小号、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管、手风琴、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为代表(其它乐器参考相关的乐器评分标准评分),就其器乐演奏的共性,制定评分标准如下:
(一)在考生与所演奏的乐器相关的生理条件健康的基础上,根据其现场演奏的综合表现,评分标准分为低、初、中、次高、高五级程度。
1.低级程度(0-59分)
①0-19分
考生尚未掌握所选乐器的初级演奏方法,音高、节奏不好,不能或基本不能演奏所选的考试曲目。
②20-39分
考生初步掌握所选乐器的初级演奏方法,音高、节奏尚可,能勉强演奏所选的考试曲目,但表现不够完整。
③40-59分
考生基本掌握所选乐器的初级演奏方法,音高、节奏无大的失误,能较为完整地演奏所选的考试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