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⑴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但达到一本录取控制线(不包括提前批次),予以录取,并将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30分排序确定专业。
⑵认定为合格等级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录取控制线以上且在我校提档线下20分以内,予以录取,并将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序确定专业。
4.如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文艺特长生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文艺特长生选拔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招生办);87092445、87092447(团委)
十、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