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
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器乐考生自备乐器,不允许伴奏;舞蹈考生自备伴奏音乐CD光盘。
3、报考工业设计(汽车造型)特长的考生,产品命题创作只允许使用彩色铅笔、卷面4K,素描只允许使用绘画铅笔、卷面4K,考试中不允许使用定画液。
4、请考生于2014年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证》。
5、被我校录取的器乐、舞蹈特长生,均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应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6、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团委 0431-85166558
吉林大学汽车学院 0431—8509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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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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