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等,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校考应于2014年1月18日后开始,并于3月1日前完成。在我省考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考试工作按《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70号)执行。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艺术类校考考点为: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四)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按《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65号)文件执行。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教学厅[2008]15号)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按教育部规定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三、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2.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音乐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3.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4.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1.统考专业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负责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oa.gszs.cn)。
省招生办公室将于2014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szs. cn)。
2.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3.校考合格比例
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要求确定。根据教育部文件按规定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