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需核查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家长具备条件和民族等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此类考生应在履行报名确认照相手续前自行完成相关核查或按要求齐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七)考生报名信息将与高中学籍注册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和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报名结束后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需要重新核查报名资格的考生数据下发各盟市,各盟市务必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核查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除以下情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区报名。
(一)以下5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毕业生;
2、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3、报考蒙授各科类的应往届毕业生;
4、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非我区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
5、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二)蒙语授课往届生、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照相确认地点可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无蒙语授课(含蒙古语文乙)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旗县区不再设立报考点,相应的考生在原就读学校所在地或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旗县区报名。朝语授课的应往届生统一在乌兰浩特市招办照相确认。
四、201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考类别分为14类,分别是: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统称美术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统称音乐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统称编导类;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统称其他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原则上参照《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包含的本科招生专业》(附件二),结合有关高校对本人拟报考专业所明确的专业统考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报考类别。
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考生须参加对应的专业考试全区统考,统考合格的考生还可参加符合规定实施的校考;其他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选择参加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或校考;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全区统考。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三个类别之间不能兼报。
报考艺术类或参加相关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按要求缴纳艺术加试费。
五、2014年,我区将开始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早做好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准备工作,基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加分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的核验、整理、上交工作,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高考加分项目审核工作,确保我区2014年高考加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