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拉弦乐:二胡、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 吹管乐:笛子、唢呐、笙类
③ 弹拨乐:琵琶、古筝、扬琴、柳琴、中阮
④ 民族打击乐
3、管弦乐类考生初试一首音阶技术练习,一首小型乐曲;复试一首中大型乐曲,视奏部分乐曲片段。
招生乐器种类如下:
①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 木管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
③ 铜管乐器: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④ 打击乐器
⑤ 竖琴
⑥ 钢琴(2014年新增加乐器种类,报名要求10级,总招生名额不超过2名)
六、录取政策
1、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同济大学与考生签订的协议,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2、优惠录取政策分为A、B两档,A档为考生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线,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B档享受同济大学当地录取线下20分的优惠政策。
3、按照紧缺需要的原则,A档政策优先录取以下门类:
① 声乐不分类别;
② 民乐优先录取打击乐、唢呐、大提琴、扬琴、笙、柳琴等六个类别;
③ 管弦乐优先录取低音提琴、小号、长号、大提琴等四个种类。
以上紧缺门类中,签约A档政策考生以特长生复试成绩为序确定;紧缺门类复试合格人数不足A档计划数情况下,在其他门类考生中以复试成绩最高者为签约对象(钢琴考生仅享受B档政策)。
七、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同济大学艺术中心021-65981070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021-65982643、65983643
监督电话:021-65983358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
链接:《全国音乐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更多招生考试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