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全国各类戏曲文艺院团和各类院校对戏曲音乐作曲人才的培养和提高,我院经批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教结合工程推进办公室委托上海音乐学院举办 “上海音乐学院2013年戏曲音乐作曲高级研修班”。
一、招生专业
戏曲音乐作曲
二、培养目标
通过高级课程的系统学习,完成具有本科层次以上程度的培养计划与课程要求,使学员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戏曲音乐创作的能力。为各戏曲院团的音乐创作培养一批骨干力量。
三、学习年限 一年(全脱产)
四、报考条件和招生名额
具有本科或专科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从事戏曲音乐创作的实践经验;及各戏剧院团有关音乐专业人员。
招生名额: 10 名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25日
报名者持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或相应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单位推荐信、报名照两张(两寸同一底版)、填妥的《上海音乐学院戏曲音乐作曲高级研修班报名表》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报名,报名审核费100元。
上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路径:上音主页www.shcmusic.edu.cn 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
报名材料及报名费概不退还。
六、录取
审核报名材料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实践经验和专业发展潜能等多方面因素拟定录取名单,并于2013年11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学员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报到。上课详情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新生入学须知》。
八、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每生学费23000元,其中三分之二由政府补贴,三分之一由学员或学员单位承担。中途退学者已交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九、学习安排
脱产学习一年。课程考试全部合格者,颁发“上海音乐学院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课程考试中成绩有不及格者或未修满课程,仅出具学习成绩证明而不发给结业证书。(授课期间住宿费用自理。)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13年10月25日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地址:
上海市汾阳路20号研究生部行政办(200031 )
联系电话:021-64314801
传真:64330407
联系人: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