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视唱部分(面试)
(1)单声部视唱2条(调性、自由调性)
(2)二声部视唱2条(调性、自由调性)
(3)带伴奏的单声部视唱2条(调性、自由调性)
(4)节奏视唱2条(含节奏、节拍的各种要素)
以上(1)、(2)、(3)项中各含一条指定视唱曲目,由考试评委员抽取决定。
三、指定曲目目录
(1)单声部视唱
尼娜·卡恰琳娜著,《视唱教程》:第129、130、134、186首;
刘永平主编,《调性视唱教程》(修订版)湖北教育出版社,第四册:第十章第30首、第十二章第24首
刘永平主编,《现代音乐视唱教程》湖南文艺出版社:第二章第7首(亨德米特《小号协奏曲》)、第17首(斯克里亚宾《幻想》Op.49之3)、第三章第16首(勋伯格《钢琴曲三首》Op.11)、第四章第20首(罗忠镕《涉江采芙蓉》);
(2)二声部视唱
《法国视唱》人民音乐出版社,7A:第20首;
《法国视唱》人民音乐出版社,7B:第25、26首;
刘永平主编,《调性视唱教程》(修订版)湖北教育出版社,第二册:第五章第71首、第六章第70首;
刘永平主编,《现代音乐视唱教程》湖南音乐出版社。第五章第4、6、11、14、19首。
(3)带伴奏的单声部视唱:
《法国视唱》人民音乐出版社。2B:第51、65、80、81首;
布尔诺维尔著《视唱教材40首》:第11、17、29、39首;
刘永平主编,《现代音乐视唱教程》湖南文艺出版社。勋伯格《八首歌曲》Op.6,No.5(P110)、克热力克《游奥地利阿尔卑斯山组歌》Op.62,No.18(P124)。
音乐基础理论(音乐基础理论方向专业主科)
一、考试性质
“音乐基础理论”是为招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基础理论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科目。
二、考试的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比较熟练地掌握音乐基础理论所涉及的内容,此外,还要掌握中国传统乐理以及现代乐理的一些基本内容。考查目标是,考查考生对音乐基础理论、中国传统乐理及现代乐理知识的应用能力及对实际音乐作品中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归纳的能力。
三、考试方法和考试时间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