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八、聘用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社厅审核确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九、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A室)
邮编:610066
联系人:杨方、谭英雄 电话:028-84768068
传真:028-84760668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icnu.edu.cn
十、其他
1.我校另有部分辅导员岗位、实验教师岗位拟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具体专业、年龄等岗位条件请于2013年11月查阅学校网站《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我校另有部分教学科研岗位、教辅专业技术岗位拟通过人事代理校聘,具体岗位条件请查阅学校人事处网站《四川师范大学2013年10月人事代理校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师范大学
二O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