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拉大院校专业学费差距
今年10月25日召开的听证会上,29名参加人中有28名认为调整高校学费必要、可行,同时就方案细节、配套措施等,各自从不同的角度、不同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听证人总结了13条意见,并且逐条解释了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学费调整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弥补成本上升、建设教育强省的客观需要,调整方案中兼顾了鼓励优质高校、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的“进一步拉大院校之间、专业之间的学费差距”的意见,专业之间,将文史类学费比现行政策调高600元;经济学类、管理学类调高1100元;理工农学类调高900元;医学类调高14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调高2000元;外语类降低8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降低300元。
降低听证方案调整幅度
“综合考虑政策规定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可承受能力,对比其他省(区、市)学费水平,采纳降低调整幅度的意见。”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将文史类学费标准由听证方案中的4100元下调至4000元、理工农类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下调以后,文史类、理工类平均学费标准为4250元,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17200元)的比例为24.7%。另外,对于学费标准提高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标准降低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标准。 完善贫困生救助制度
学费调整客观上增加了贫困学生家庭负担,需要保障贫困学生的受教育权,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省物价局也采纳了 “采纳完善贫困学生救助制度”的意见,在资助困难学生方面已出台系列政策,如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等。针对本次学费调整,又增设了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10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开展高校资助政策落实和资助资金提取、使用情况督导和审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奖助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高校财务监管
“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加强高校财务和收费监管的意见,加强高校财务和收费监管,对于规范资金使用、保障学生及家长知情权和监督权、改善教育环境和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物价部门将完善高校收费许可证管理、资金管理、收费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依法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责成高校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建立高校内部收费管理机构,完善收费员、价格调研、价格公示、价格台账等收费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加强高校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方案中采纳了设定试行期的意见,本次调整方案试行2年,可以针对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修改。
加快高校学分制改革
“学分制改革可以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物价局采纳了“加快高校学分制改革”的意见。目前,我省已出台《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确定山东大学等7所高校作为试点院校,同时明确了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具体操作规定。此次学费调整,规定建立完善价格决策专家评议制度,设立高校收费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实行学分制收费和优质学科、特色专业收费政策的高校进行评估,增强价格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