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地处上海市,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首批被国务院批准成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也是全国闻名的花园式高等学府。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长江学者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学校培养了大批在各行各业成绩斐然的杰出人才,毕业生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就业率一直位于国内高校前列。
音乐学本科专业属于音乐系,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含钢琴表演、声乐表演、西洋管弦乐表演等三个类别。音乐学系还设有艺术语言学博士点、音乐学硕士点、艺术硕士(MFA)。学生在本科学业完成以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音乐学专业历史悠久,成立以来就具有强劲的实力,长期以来秉承高水平建设的原则,学科建设得到迅速发展。音乐学系具有全国最高水准的学科带头人,具有一支学养深厚、专业水准高且年轻向上的师资队伍,现任教师中将近90%为德国、奥地利、俄罗斯、美国、英国、荷兰等国外著名音乐学院学成归来。音乐学系在专业教学上,无论主、副项,都坚持一对一的小课教学,以保证高水平培养人才的质量。
音乐学系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曼菲斯大学、美国阿肯色中央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有密切合作关系,近年来,每年派送多名学生出国访问学习。音乐学系现有高水准的交响乐团和歌剧实验中心,并多次赴奥地利、美国、台湾演出歌剧和交响乐。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综合人文素质强,高水平专业技能和艺术素质,具有较高的音乐鉴赏和表演能力,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创造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或从事音乐表演、音乐编辑、音乐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为培养音乐家、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学年10000元。2014年音乐学系音乐学专业分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方向进行招生。招生计划60人,其中音乐教育20人,音乐表演40人(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如考生所在省有音乐学专业的省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三试,考试科目为1、器乐或声乐,2、乐理、听音,3、视唱。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我校上海考点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我校音乐教育方向的上海市考生不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2、其他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在非上海考点参加专业测试的,复试通过的考生需到上海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三试,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见我校上海考点考试时间。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