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办法
为给考生和家长提供便利,考生不需到学校参加艺术特长测试。我校将采取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尤其是音像资料)的办法,对考生的艺术素质和表演水平进行评定。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艺术特长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学校的需求等情况,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2014年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在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及所在中学。
五、录取办法
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将根据专业水平分为A等和B等,经我校、省级招生部门、教育部三级公示无异议,参加全国高考,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分数、特长及填报志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其录取专业。
A等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B等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六、其它
1. 我校在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将结合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报名材料与音像资料进行严格复查,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 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须签署《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特长生协议书》,严格遵守我校关于艺术特长生的各项管理规定;
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ww2.ouc.edu.cn/zsb
E-mail: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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