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复试成绩计算
视唱练耳50%+面试50%=复试成绩
七、录取原则
1.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市对音乐学专业有统考要求,则必须具有所在省市的音乐类统考合格证。
2.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取得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我校根据专业校考成绩发放合格证)。
3. 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5%以上;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60%折算(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6)。如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文化成绩投档线高于上海大学的报考资格线,则参照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投档线执行。
4.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5.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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