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4年计划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及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四个专业本科学生210名,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海南、福建、安徽、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河南、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市)招生,最终计划人数以各省(自治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市)需求计划为准,执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有关政策。
四、报考条件及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
1、音乐、舞蹈类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文化课考试),并参加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证。
2、招生对象音乐素质条件
(1)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或器乐演奏能力。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器乐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4)音乐表演专业(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演唱或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唱或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5)舞蹈学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基本功和较丰富的舞蹈表现力,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各专业考生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程序:
(1)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考生学校所在地招办发放的专业考试《报考证》及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
(2)按照《报名登记表》所列内容,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3)提供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的照片2张,贴在专业《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上。
2、报名考试费按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