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进行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199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器乐、声乐、舞蹈和话剧表演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 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定艺术特长生招生数:一级50名左右、二级若干名。
其中一级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
人数 | 项目 | 人数 | 项目 | 人数 | 项目 | 人数 | 项目 | 人数 |
小提琴 | 6 | 长笛 | 1 | 萨克斯 | 2 | 大号 | 1 | 男高音 | 2 |
中提琴 | 3 | 短笛 | 1 | 小号 | 2 | 打击乐 | 1 | 男中音 | 2 |
大提琴 | 3 | 单簧管 | 4 | 中音号 | 1 | 钢琴(键盘) | 1 | 话剧 | 3 |
倍大提琴 | 1 | 双簧管 | 1 | 圆号 | 1 | 女高音 | 2 | 舞蹈 | 3 |
竖琴 | 1 | 大管 | 1 | 长号 | 2 | 女中音 | 2 | 民乐 | 3 |
注:今年民乐不招收扬琴,其它民乐乐器测试成绩突出者酌情招生。各项目最终公示录取人数根据考生的艺术测试成绩、文化课测试成绩,经学校艺特生招生工作组讨论批准后确定。
三、 选拔程序
报名、书面材料初审、艺术专项测试(初试、复试)、文化课测试、 学校艺特生招生工作组讨论审定、签订协议、上网公示。
1.报名
登录我校招生网(点击进入),进入“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在“申请类别”中选择“艺术特长生”,按系统指引填妥相关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
将报名表格及所获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证书尚未下发的由竞赛组织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由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用订书机于左上角装订,以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3年12月 18 日24时前(以上海接收邮戳为准)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2.初审、缴费
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3年12月25日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指引,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后,即可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艺术专项测试。
3.艺术专项测试
测试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光彪楼,详见准考证。
初试时间及安排:
2014年1月4 日(周 六 ) |
上午8:30 | 声乐女生、琵琶、话剧、 长笛、短笛、大提琴 |
上午10:00 | 钢琴女生、二胡、单簧管、 双簧管、大管、倍大提琴、竖琴 | |
下午13:00 | 声乐男生、舞蹈、萨克斯、 小号、小提琴、其他民乐器 | |
下午14:30 | 钢琴男生、圆号、中音号、长号、 大号、打击乐、中提琴 |
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音乐考级证书或中学阶段两年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初试,考场备有钢琴、定音鼓、木琴、小军鼓,其他乐器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