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网络音乐异军突起,成为音乐产业发展的主流。在运营方面,正版音乐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可能会好于在传统互联网的发展。传统互联网的发展一般是免费的习惯,给音乐发展发生了一些阻碍。而在移动互联网上用户的付费习惯已经形成,传统唱片公司的倒闭,明星自立门户是传统音乐人对数字市场化的一种应对,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大行其道的时代,音乐产业只靠版权收益已经无法生存,国内的音乐内容不乏有好的创作,面对移动互联网出现的机遇,大家应该共同去探求。
我想回忆一下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的简单历程,一改革开放以后音乐音像业有快速发展,由于当时中国还没有完整的著作权法。无论对于海外的音乐制品还是国内的原创音乐作品,根本不存在著作权法和版权的概念,由此引发了音像业特别是流行音乐的急剧扩展,也留下了事后盗版泛滥的巨大隐患。
1996年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中国音乐著作权法保护奠定基础,它颁布后的第一例,出卖版权的作家引起了轰动。由国家版权局和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目前中国内地最早的音乐著作权音乐管理组织,是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盈利的机构,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著作权法第八号开展各项工作,此后的20年来,中国音乐著作权法获得长足发展,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音像制品的盗版,严重的制约了制作者的创造积极性,同时也使得音像出版业处于困顿状态,导致无法形成良性发展的产业链。
21世纪以来,互联网高速崛起,音像制作的数字化时代迅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均出现了传统唱片,就是我们说的CD销量急剧下滑,及数字音乐急速提升。因为数字技术和现在信息技术发展,使得音乐的复制、传播效率大大被提高,盗版也变的非常容易,这给音乐产业的版权保护带来了难题。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网络、侵犯盗版的建网行动取得不错成绩,特别在网络视频领域,盗版的网站数量急剧减少,传播经营正版视频的网站规模不断扩大,盈利模式也逐渐形成,网站经营者和权利人都开始了有不错的收益。相比之下,网络音乐产业近年来虽有好转,但盗版问题仍十分严重,音乐人的收入十分有限。
建议政府部门在建网行动等专项行动中加大对网络音乐盗版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音乐网站的主动监管,同时加大对网络音乐产业的引导、管理和扶持力度为广大音乐人创造一个更好的创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到了2012年移动互联网音乐爆发式的增长,更使音乐业最令人瞩目。目前国内比较主流的音乐应用APP数十款,各种手机应用商,你的音乐类别多达2万到3万个,据统计这一年中只有少数移动互联网音乐经营者向唱片公司支付了不超过4000万的版税,这其中付给作者的人就更少了,就是这些钱首先是付给唱片公司的,然后唱片公司再拿很少部分给作者,如果音乐人的获得的报酬得不到保障,就没有了动力和能力创作更多、更好的音乐作品。音乐产业的发展将失去根基。
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依然存在的问题,一虽然中国音乐著作权在20多年的发展,有管理部门及其行业组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完整著作权法保护,但依然有很多问题。
互联网音乐使用收费制度虽然与2013年达成基本共识,但互联网上的免费下载现象依然严重,缴费细则与管理依然处于无须状态。
广电系统音乐使用费用刚刚有了进展,但有很多方面还没有进入实际的操作阶段。我们非常感谢以央视为首的大的国家媒体,对音乐著作权使用,首先率起付费,但是大部分媒体还没有进入这个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