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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复试
(本校考点笔试、面试) |
考试内容 |
1. 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写作二段体或三段体的歌曲一首。要求旋律通顺、流畅、结构清晰。(按20%计入总分)
2. 和声:为指定旋律声部及低音声部配置四部和声各一题。要求:和弦选择得当,声部进行规范。程度要求:副属和弦及离调。(按20%计入总分)
3. 旋律写作:为指定的动机写作具有器乐曲特征的三段体单声部旋律一首。要求:音乐性格鲜明,充分运用基本乐思。(按20%计入总分)
4. 面试:包含钢琴或其它器乐演奏、视唱(三升三降以内)。(按10%计入总分)
5. 乐理:包含基础音乐理论的全部内容。(按15%计入总分)
6. 听写:包含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按15%计入总分) |
考试要求 |
初试与复试合并进行,网上报名后仅需寄送《报名表》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需寄送DVD视频光盘;考生须按复试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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