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试科目:
(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非原研究方向的考生(含作曲系内不同方向、科技部内不同方向)需加试的科目:
1.律学方向:(1)中、西音乐史(含作品听辨);(2)作品分析
2.作曲、配器、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A.和声;B.二十世纪作品分析
3.复调与作品分析方向:A.和声;B.作曲
4.和声方向:A.作曲;B.作品分析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的科目:
1.哲学;(音乐学系同等学力考生只加试哲学)
2.同“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非原研究方向的考生需加试的科目)。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考试科目要求:(本专业方向除外)
(一)和声:
1.分析题:就所给的完整音乐作品或音乐作品中的段落进行和声分析,标出调性、和弦及相关的和声进行,并指出它的音乐风格或时代所属。
2.写作题:为给定的高音声部或低音声部旋律,写作大小调风格的四部和声。
(二)作品分析
1.分析题:就所给作品画出曲式分析图示,最小曲式单位为乐段或一部曲式。图示中要求包括准确的曲式名称,小节号,调式调性等内容。
2.简答题:就已给作品,以主题核心材料与布局、写作逻辑与音乐风格、音乐写作手法等角度简要论述。
(三)复调
1.写作题:四声部以内(含四声部)对位写作题1-2题。
2.分析题:分析中型以上复调作品片段,用图示和文字加以说明。
(四)配器
1.分析题:分析所给音乐片段的配器手法。
2.简答题:乐器法、配器法知识。
3.配器写作
该科目每项考试时间分别为2小时,总共8小时,分两次考试。
(五)作曲
根据所给音乐主题写作一个音乐片段(三重奏以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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