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新)局、省直相关单位、省内各艺术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发现优秀舞蹈编创、表演人才,提高我省舞蹈创作和表演水平,促进舞蹈艺术的进一步繁荣发展,第五届江西艺术节组委会决定,2013年4月在南昌举办第五届江西艺术节暨第八届江西音乐舞蹈艺术节舞蹈比赛。本次比赛是第五届江西艺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文化部2013年6月在山东省日照市、临沂市举办的第十届全国舞蹈比赛。请各地认真做好组织、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两个项目组,分别进行预赛和决赛。
二、本届比赛题材不限,舞种不限。提倡和鼓励民族民间题材作品和反映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现实题材作品。
三、参赛选手年龄不限,职业或非职业者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作品由各设区文化局统一选拔、报送;省直文艺院团、省内各艺术院校可直接向艺术处申报;请各单位择优选送不超过2个节目参赛。
四、第四届江西艺术节以后创作的新作品(含各类获奖作品)均可参赛。
五、本次比赛每个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群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演员不超过24人。
六、预赛:4月10日、11日;决赛 :4月12日
请各单位将以下材料于2013年4月1日前报送文化厅艺术处(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信封上请注明“舞蹈比赛”字样),逾期不予接收。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89号
邮 编:330046
电 话:0791-86285054 (传真)
电子信箱:18185643@qq.com
联系人:匡恺
备 注:1、请认真填写第五届江西艺术节舞蹈比赛报名表(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由编导和演员填写,群舞由编导填写)。
2、 编导和演员各提交3张2寸彩色照片(不包括群舞演员)。
3、群舞节目提交2张7寸彩色演出剧照。
第五届江西艺术节组委会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