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是新疆艺术学院直属教学单位,坐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团结路620号,距离学院本部200米。学校历史悠久,1958年建校,2010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恢复“新疆艺术学校”校名。学校具有独立法人办学资格,面向全疆招生,2012年在校生1993人。
学校开设有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美术绘画、民族美术、社会文化艺术、播音与节目主持、民族乐器修造、学前双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航空服务等中专层次及舞蹈表演(3+2)、艺术设计(3+2)大专层次等30多个专业方向, 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之一,是区内外高等艺术类院校优秀生源基地及各类部队、文艺团体演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环境优美,与新疆艺术学院本部资源共享,拥有宽敞的舞蹈、音乐、美术、多媒体专用教室及实验剧场,教学及生活设施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2010年获自治区教育厅办学条件评估A级;2012年顺利通过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督查、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能力评估,是自治区民族特色学校、乌鲁木齐市民文明学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强、德艺双馨的双师教师队伍。新疆艺术学院优秀教师及享誉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教授迪丽娜尔·阿布都拉、阿布都克力木·纳斯尔丁、郭刚等常年授课、指导教学,具有无可比拟的艺术专业教学优势。
学校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和专业理论、技能学习及艺术实践,设有实验艺术团,在全国多地拥有30个大规模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展演平台。同时,长年参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多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政治文化活动及文艺展演。3年来,在国内外各类艺术专业大赛中获金、银大奖60个。应届毕业生一次升学和就业率在全疆名列前茅,2012年分别达到95%和100 %。多名学生考入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知名艺术院校;多人进入解放军第11师高炮团、解放军二炮文工团兰州分部、新疆武警指挥部文工团、新疆武警边防总队文工团、乌鲁木齐市消防总队文工团及新疆各地、州歌舞团及各地市文艺团体,被誉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艺术类职业教育领军学校”,“新疆各族人民艺术家的摇篮”。
根据(财教[2012]376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精神,我校学前双语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社会文化艺术、民族乐器修造、美术绘画、艺术设计、播音与节目主持等专业学生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免学费对象:全疆农村、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生占15%;享受免住宿费及教材费对象:南疆三地州,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柯坪县及24个边境线学生;享受助学金对象:南疆三地州农村户口,其他地州农村,县镇非农,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20%。不含预备班)
学校充分发挥艺术资源优势,在专业课程设置上突出特色,为南疆三地州政治、经济、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服务;创新专业课程,在学好专业课程的前提下,增设相关管理课程,培养具有艺术专业特长、能歌善舞、“一专多能型”的文化骨干,为拓展学生的职业能力搭建广阔平台。
择优录取是我校的基本原则,要求学生必须具备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艺术专业基本条件。专业测试合格后须参加文化考试,达到规定分数标准,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且品行良好,颁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及自治区劳动厅职业资格证书;优秀毕业生推荐免初试直接进入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热忱欢迎广大热爱艺术的中、小学学生来我校深造,新疆艺术学院附中是你实现艺术梦想的摇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