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说明:
1、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发现专业、文化、健康等方面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经查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新生入学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不符合要求者,按退学处理。
2、入学须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原则上广州市城区考生入学后一律走读。
4、每生每学年学费8855元(外籍生每学年学费13915元),住读生另交住宿费1800元。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物价标准执行。
5、学生在学期间的学习、生活等一切费用自理。凡综合成绩优异者或专业突出者给予不同程度减免学费的奖励。
6、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校交通指引
(乘公共汽车可在沙河顶站或十九路军陵园站下车)
* 广州火车总站乘201、862B路汽车
* 广州火车东站乘841、209、256路汽车到时代广场站转乘547、6路汽车
* 罗冲围客运站乘290路汽车
* 天河客运总站乘236路汽车
* 芳村客运总站乘556、552路汽车到黄沙码头站2转乘219路汽车
* 广卫路总站乘27、833路汽车
* 滘口汽车站总站乘236路汽车
* 天平架总站乘11、85、112路汽车、大学城4线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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