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是党的惠民政策在新疆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新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厚爱与关心,是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内地高校智力援疆、倾力支持新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疆文化事业发展、繁荣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实际行动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重要战略举措的具体表现,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惠及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
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自2010年实施以来,全疆共计378名各民族学子享受了国家的惠民政策,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学生圆了大学梦,越来越多的考生和家长开始关注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打心眼里感谢党中央、感恩党中央。各批次定向生在院校认真学习,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按照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五年规划,2013年将继续实施这一惠及各族考生的文化、教育民生工程,计划招生人数100名,涉及招生院校18所。
一、定向培养计划情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和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教育部下达了有关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2013年招生计划,由中央音乐学院等18所内地高校在新疆招收100名定向培养计划的学生。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的专业和招生规模均根据自治区文化艺术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需求设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新疆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二、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报名、考试事宜
凡有志报考的考生及社会人员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进行普通高考报名。
1.考生及社会人员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结束后,须取得《201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报考证》)参加学校的专业测试。
2.未进行普通高考报名的艺术团体、艺术中职学校及社会团体的各族考生须在所在单位开据介绍信,由专人负责带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进行集中报名,并取得《专业测试报考证》;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要按照相关规定给此类考生进行普通高考报名补报手续并发放《专业测试报考证》。
3.凡报考2013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就业计划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20日前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按报考学校和专业进行预报名登记。
4.取得报名资格和《专业测试报考证》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28日至29日在新疆艺术学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5.参加专业测试报名时须交《专业测试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由招生院校办理专业考试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考试须按学校收费标准交纳相应的报名及专业测试费,食宿自理;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外)。
三、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点设置、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1.考点:新疆艺术学院
2.现场确认、专业测试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3月28日至29日
专业测试时间:3月30日至4月2日
3.相关要求请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http://www.xjzs.edu.cn)了解。
四、录取、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毕业待遇
1.投档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录取相关规定进行。
2.报考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考生正式录取后,在入学前须与自治区文化厅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3.2013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人员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家财政承担。
4、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规定内容择优就业。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