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国民音乐素质,促进民族器乐艺术的普及与发展。通过中国民族乐器考级优秀成果的集中展示,促进不同地区辅导教师之间及考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民乐演奏领域积累一批优秀后备人才,使社会音乐考级活动更加健康有序地开展,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音乐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组织机构:本次展演设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三个工作机构(以上机构名单另行公布)。
三、展演资格: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获得“10级优秀”的考生,不分性别、年龄,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展演。
四、展演乐器组别:
吹管乐:竹笛、笙、唢呐、葫芦丝、巴乌、陶笛;
弹拨乐:柳琴、月琴、琵琶、中阮、大阮、三弦、扬琴、古筝、古琴;
民族打击乐:板鼓、排鼓、大蹚鼓等;
拉弦乐:高胡、板胡、京胡、二胡、革胡(大提琴)、低音革胡(低音提琴)。
五、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4月30日(截止日期以当地邮局邮戳为止)
六、报名办法:
1、北京市展演选手在北京各考级点报名,由考点统一推荐人选交组委会。
2、京外地区展演选手在当地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考级承办单位报名,由所在地考级承办单位统一推荐人选交组委会。
3、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七、展演程序:
初选:上报组委会的推荐选手须填写报名表(可从学会网站下载);提交两张两寸近期证件照、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优秀考级证书复印件、本人演奏的一首乐曲(DVD)光盘,并交初选费200元。
选手提交的个人资料、DVD光盘,要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展演资格。
初选以审听推荐选手DVD光盘的方式进行,由评委会评出复选选手,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学会网站上公布。
复选:由各承办单位通知选手本人,并交纳复选费300元后,由组委会寄发复选通知书及展演证。复选的选手每人应准备两首乐曲(复选曲目须不同于终选曲目)。复选按组委会安排顺序,以现场演奏方式进行。
终选:进入终选的选手按抽签顺序现场演奏,并交纳500元终选费。
终选结束将举行颁奖仪式和获奖选手音乐会。
八、展演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中旬 北京
九、展演曲目:
展演曲目从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考级教材10级中选用。
乐曲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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