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是一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广西首府南宁市,创办于1953年;1998年被国务院学院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被自治区列为2005-2010年广西博士授予权建设单位;2009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在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目前在校学生12500余人,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共有56个普通本科专业,学科门类齐全。
学校现有文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16个教学院;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职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00余人。
广西师范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现有明秀、长岗、五合三个校区,建有文科综合楼、理科综合楼、体育综合楼、艺术教学楼、新图书馆和学术交流中心等教学设施和多功能化体育馆、游泳馆、足球场等各类现代化体育设施。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管理,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完善。
音乐舞蹈学院概况
音乐舞蹈学院于2012年3月由原艺术学院拆分而成,最早可上溯于2004年成立的艺术系。音乐舞蹈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400多人,专任教师近4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0多人,博士2人,中级职称教师20多人,师资力量强,专业结构合理。
学校十分重视音乐舞蹈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目前,音乐舞蹈学院已经拥有音乐教学楼、舞蹈教学楼,有多媒体音乐教室、音乐制作室、多功能厅、数码钢琴教室、电脑作曲教室、演播厅以及100多间琴房和100多台钢琴等教学设施。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为教师教学、学生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音乐舞蹈学院教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科研与创作上也取得显著的成绩。近年来,创作的音乐作品分别在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器乐教师曾代表国家文化部到维也纳金色大厅参加2005年新春音乐会,并获广西2007年“金钟奖”。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培养方向) |
办学层次 |
学制 |
授予学位 |
招生人数 |
音乐学 |
本科 |
2年 |
文学学士 |
100 |
舞蹈学 |
本科 |
2年 |
文学学士 |
100 |
二、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本专业主要学习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三大块 (演唱、键盘和舞蹈)的基本技能、技巧,具备较强的音乐表演、作品鉴赏能力,能从事音乐教育和适应社会音乐工作需要。
对应专业:声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艺术教育、影视表演、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等专业。
(二)舞蹈学:本专业以舞蹈专业技能及理论为主要学习内容,掌握专业表演技能和技巧,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和教学能力,能胜任专业艺术团体、大专和中小学的舞蹈教学工作,以及舞蹈编导与表演、舞蹈科研等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对应专业:舞蹈编导、戏曲学、表演、导演、戏剧、影视、摄影、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2013届高职高专在校毕业班应届生;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经修完专科或高职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40%内;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一般高校不超过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校(含建设单位)不超过10%。
(三)非计算机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一级及以上等级考试。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职业教育中心:0771-3935170、3921213
通讯地址:(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广西师范学院教务处职业教育中心,邮编:530001
(二)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广西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邮编:5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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