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舞蹈表演专业(中国舞):(1)全面考查专业条件,自选舞蹈一段表演(可自备录音带);(2)自选一首歌曲演唱、视唱练耳(考音准、节奏)。
3.杂技与魔术表演专业:(1)专业条件考查;(2)杂技或魔术表演素质检测;(3)身体、体态官能测验;(4)自选节目片断表演(可自备录音带);(5)音乐节奏感。
4. 音乐表演专业:(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①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乐谱]。
(2)器乐(钢琴、小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节奏);②演奏[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业余考级八级以上,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用钢琴由学校提供,小提琴考生自备乐器。
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业:
(1) 全面考查专业条件,自选艺术表演形式一种(备选科目:声乐、舞蹈、戏曲、朗诵、乐器、美术速写,或展示其他艺术特长等);(2)视唱练耳考试。
(二)文化考试科目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小学在校生和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在校生和毕业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八、体检
凡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按艺术中专招生规定统一进行体格检查。根据专业的特殊要求,检查肝功、表面抗原、两对半等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由学生家长自理。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将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九、新生录取及就业
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及面试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由学校颁发加盖有四川省招办印章的录取通知书(8月10日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未被录取者,学校不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www.cdwhyx.org 查询录取情况。
学生全面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四川省教育厅颁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允许参加当年高考,考入高校继续深造;不参加高考者,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国家计划生按国家人事部文件规定推荐就业。毕业学生享受国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待遇。
十、考生注意事项
1. 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学校。
2. 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应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地区)保留学籍,学习成绩或品德不符合要求者,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回原户籍所在地。试读期满考试合格者,转为正式生。
3. 新生一律住校,所需其它费用按教育部、文化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 参加考试的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旅费和各项体检费一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