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美育的指导意见》,坚持育人为本,通过艺术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环境,注重艺术教育的均衡普惠,不断提升我市美育工作水平,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主题与内容
本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以“美在身边”为主题。举办全市书画摄影现场创作大赛和音乐类系列活动。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发挥以美养德、以美启智、以美健体的作用,培养学生发现美、欣赏美、表现美的能力。
三、艺术节主要活动安排
1.中小学生书法类比赛
2.中小学生绘画类比赛
3. 中小学生摄影类比赛
4.中小学生音乐类系列活动
四、艺术节比赛项目的具体要求
(一)美术类参赛要求:
1.书法类:硬笔书法、软笔书法,书法字体不限。
2. 绘画类:初中组、高中组从现场静物写生(组委会提供几何体和静物)、现场创作(国画、水彩、水粉、版画、素描、儿童画等)中任选一项。幼儿组、小学组、特教组只限现场创作。现场创作的题材、内容不限。
3.摄影类:建议数码相机拍摄,比赛结束后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一并上交,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相关要求:参赛选手自备书法、绘画、摄影工具。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三开或四尺对开;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其中国画作品使用四尺三开或四尺对开的宣纸;摄影分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所有参赛选手一律在赛前将“美术类登记表”(附件一)粘贴于比赛用纸背面右上角。
各项目比赛均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特教组,学生资格以报名时就读学校、年级为准,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可报名参加高中组比赛。幼儿组只参加绘画类现场创作比赛。
各区县每项目每组别分别推荐10名选手参加比赛(其中应有一定比列的农村学校学生)。市属学校各推荐5名选手参加比赛。
各区县、市属学校2013年5月6日-10日将推选美术类参赛选手登记表(电子表格及书面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艺术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张店区进修学校(和平路9号),联系人:邢亮,联系电话:13678647791;邮箱:xlms32 @126. com 。
(二)音乐类参赛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合唱节的通知》(鲁教体函〔2013〕1号)、《关于举办201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戏剧大赛的通知》(鲁教体函〔2013〕2号)、《关于举办第二届齐鲁情山东省校园学生才艺展示大赛的通知 》(鲁艺教委〔2013〕1号)文件要求,举办戏剧、合唱、“齐鲁情”系列比赛。每区县推荐10个优秀节目参赛(其中应有一定比列的农村学校学生),市属学校推荐2个节目参加比赛,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到各区县进行巡回评选并作现场点评,提出指导性意见,选出的优秀节目将报送省教育厅参加全省比赛。各区县、市属学校2013年4月22日-26日将音乐类节目登记表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15615337560@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