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通过美术比赛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学习美术的兴趣,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推动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主题和内容
以“美好家园、幸福生活、畅想未来”为主题,通过美术作品表现对伟大祖国发展变化的感受,描绘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当代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敢于创造、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美术专业除外)在校学生。
四、比赛项目
设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动漫、摄影等五个项目。
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等;
平面设计类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
立体造型类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动漫类作品含:动画(手绘动画、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和漫画(单幅、多格)两类。
摄影类作品含:彩色和黑白摄影两类。
五、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
六、参赛作品格式
1.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其他画种和平面设计、手绘动画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2.立体造型类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3.摄影类一律将作品印成10寸照片(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4.动漫类手绘动画、漫画作品为8开或4开图画纸大小;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七、报送数量
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动漫、摄影等5个项目,杭州、宁波、温州市每个项目各30幅,其他市每个项目各25幅,义乌市每个项目各10幅。
八、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报(寄)时必须按要求分项填写《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报送作品登记表》(见附表1),并加盖教育局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稿。
2.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省、市、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表2)。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3.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各地作品须于7月15日前由各市统一报(寄)送至杭州第七中学(地址:杭州市转塘环山路1号,邮编:310024),联系人:吴江东,电话:13957175627,0571—87323506 ,QQ:2590136270。
九、评奖办法
各类按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由艺术节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编入作品集。
浙江省教育厅联系人:李永正,电话:0571—88008736,13588418638。
作品报送联系人:杭州第七中学吴江东老师,电话:13957175627,0571—87323506 ,QQ:259013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