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填报志愿通知单》的各专业考生,须持“通知单”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报考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或由当地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自行举办的高考。从2006年起,高考中的数学分计入总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五、录取原则
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六、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4376411或021-64316347
传 真:021-64310467
邮政编码:200031
本院网址:http:∥www. shcmusic. edu. cn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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