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逢单年举办)。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举办作品奖、表演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全部四个子项目。作品奖包括:器乐作品奖(小型器乐组合)和声乐作品奖(组合演唱)评奖。表演奖包括八大赛项:分别为二胡比赛,古筝比赛,民乐组合比赛;钢琴比赛,钢琴与弦乐重奏比赛;声乐演唱比赛(美声组、民族组);合唱比赛和流行音乐大赛(男声组、女声组、组合组演唱)。理论评论奖参评论著将按中国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西方音乐史学和音乐美学四个类别进行评选等。为确保今年金钟奖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江苏参赛作品、选手、理论评论奖等选拔办法通知如下:
一、作品奖
1、评选内容
(1)、 器乐作品奖(小型器乐组合) --200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器乐组合作品,演奏9人以内,时长8分钟以内,中西乐器皆可,组合形式不限(电声乐器和声乐除外) 。
(2)、 声乐作品奖(组合演唱)--2005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5人以内的组合演唱作品,体裁风格不限(6分钟内,不含齐唱) 。
上述作品强调艺术性、思想性、可听性、较完美的结合。
2、作品要求
(1) 、参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2) 、参选作品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同意中国音协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
3、报送名额
(1) 、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苏省演艺集团、南京军区前线文工团可报送4首作品;
(2)、 各市音协、各有关单位、音乐院系可报送2首作品;
4、报送方式
请各选送单位认真精选,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的作品乐谱(每首作品一式10份) 于2013年5月1日前报送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如果作品有录音小样可随乐谱一同报送。
二、表演奖
1、二胡、古筝比赛
(1)、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40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江苏籍二胡、古筝演奏者。
(2)、报送名额
A、南京艺术学院可各报送4名、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苏省演艺集团可各报送3名;
B、各市音协、各有关单位、音乐院系可各报送2名;
(3)、报送时间、方式
A、请各选送单位认真选拔,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的选手报名表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送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B、报送的选手需填写登记表(登记表请至中国音协网站下载: http://www.chnmusic.org)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