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选标准
凡符合以下标准者即可入选。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3月1日颁发《全国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之前,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文联、中国音协、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的评奖活动中的音乐艺术等级奖获奖者。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3月1日颁发《全国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之后,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文联、中国音协、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的评奖活动中的音乐艺术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获奖者。
3、在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文学艺术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评奖活动中的获奖者(分等级奖的,限为一等奖)。
4、在朱诺大奖、钻石奖、蒙特卡罗世界音乐奖、水星音乐奖、格莱美音乐奖、HITO流行音乐奖、CMA乡村年终奖、Billboard音乐大奖、MTV亚洲音乐大奖、MTV欧洲音乐奖、全美音乐奖等12个世界音乐评奖活动中的获奖者。
5、在中央电视台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的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获奖者;在由其他国家及国家音乐艺术权威机构、公认的国际音乐艺术权威机构举办的国际性、地区性声乐艺术评奖活动中的等级奖获奖者。
6、音乐教育、音乐理论在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音协、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省委宣传部主办的评奖活动中的音乐艺术理论(含评论)优秀奖以上(含优秀奖)获奖者。
7、在1979年1月1日前没有获得上述奖励,但在国内、国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各类音乐作品和音乐艺术家。
8、历任湖南省音协名誉职务成员和主席团成员。
五、申报要求
(一)由符合入选标准者本人提供申报资料。年老体衰和已故的入选者,属省直单位的,由省音协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资料;属各市州的,由各市州音协组织资料。
(二)符合一项入选标准者,申报者必须提供以下内容:1、符合入选标准的作品照或剧照(图书为封面照、器乐曲和评论等为标题页照)一张;2、获奖证书照一张;3、入选者半身照(需注明姓名)一张;4、300字以内的申报项目内容简介一份;5、300字以内的个人或团体艺术成就简介一份;6、按要求填写好的《庆祝湖南省文联成立60周年·音乐卷》入选申报表各一份。
(三)符合多项入选标准者,申报者必须提供以下内容:1、所有符合入选标准的作品照或剧照(图书为封面照、器乐曲和评论等为标题页照)各一张;2、获奖证书照一张;3、入选者半身照(需注明姓名)一张;4、为自己选择的一件最具代表性的入选项目撰写300字以内的申报项目内容简介一份;5、600字以内的个人或团体艺术成就简介一份;6、按要求填写好的《庆祝湖南省文联成立60周年·音乐卷》入选申报表各一份。
(四)申报者应同时提供合作者艺术成就简介。
(五)所有照片规格为7寸,像素要求达到1200万以上。
(六)必须严格参照申报项目内容简介、个人或团体艺术成就简介范本提供简介资料,必须严格按申报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否则不予入选。要求以第三人称的表达方式组织简介材料,确保真实客观。简介范本和相关信息、资料、表格可通过互联网百度直接搜索湖南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获得。